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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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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合作的方向(下).(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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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只是说,关于川盐之事,我与你们绝无合作的可能,但若是其他事情的话,我想我们之间的合作可能还是很大的。”

    赵俊臣的这一番话,表明双方似乎还有合作的余地,然而林云璞等人的反应并不是十分热切,神色之间反而带着一丝迟疑与谨慎。

    因为,他们想不明白,徽浙商帮与赵俊臣之间,除了川盐整顿的事情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合作的项目。

    而且,看赵俊臣的态度,也明显不愿意成为徽浙商帮在朝廷里的代言人,对于徽浙商帮的态度颇有些敬而远之,生怕会担上干系、从而引起德庆皇帝的猜忌。

    再根据往常的经验,朝廷官员平日里与徽浙商帮之间的所谓“合作关系”,往往是朝廷官员给予徽浙商帮某些方便,再拿出区区几千两银子从他们这里“购买”大量干股,然后每年坐收数十倍银子的分红收益,但与此同时,若是朝廷风向发生了变化、徽浙商帮出现了危机,这些朝廷官员又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撇清自己与徽浙商帮的干系,绝不会有任何“共患难”的想法,美名其曰“合作”,但实际上只是以权谋私、以势压人,在这样的合作状态下,徽浙商帮们虽然也会收获许多好处,但损失的利益也不少,更没有长远的安全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难不成,赵俊臣也想要这样的“合作”?

    若是这样的话,林云璞等人自然不会乐意,毕竟徽浙商帮早已经将该疏通的关节全都疏通好了,即使再搭上赵俊臣的线,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对他们的增益不大,却要分给赵俊臣许多好处,是一笔绝不划算的买卖。

    徽浙商帮确实想要与赵俊臣建立合作关系,但这种合作关系要比前者更加紧密——赵俊臣成为徽浙商帮在朝廷的代言人,在庙堂中枢为徽浙商帮争取利益,而徽浙商帮则为赵俊臣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双方互利共赢、成为利益共同体,既可以同富贵、也可以共患难,而不是徽浙商帮成为赵俊臣平日里的提款机,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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