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摄政大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七十三章.赵俊臣的构想(上).(第2/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工部负责征收,对木料、竹子、铜铁、煤炭等等建筑用料进行特别征税,税收比例不高,涉及范围也不大,并不会对商人们造成太大的影响。

    然而,到了明朝中后期,地方衙门纷纷私自扩大了“抽分”的收税范围,什么商品需要缴税、又需要缴纳多少税银,皆是由地方税官自主制定,不仅随意性很大,而且不同地方的重复收税现象也十分严重。

    又比如“过路税”,大都是由地方衙门与皇庄宦官们私设的关卡对过往的商队进行征税,“过路税”虽然不高,但因为类似的征税站实在太多了,两座相邻城市之间往往会出现两、三个征税关卡,在积少成多之下,商人们的负担自然是极重。

    此外,中央与地方的各级衙门,也常常会强行向商家无端征税,美名其曰“捐献”,比如漕运的“济漕费”、又比如军队的“助饷银”等等,不仅花样繁多,而且颇是频繁,让明朝商人们不胜其扰、烦不胜烦。

    至于各地吏役在征税时的暗中索取、克扣、罚款、卡拿、强迫捐献等等情况,就更为普遍了,吏役们索取无度之下,甚至还会对商人们的自备粮草、拉货的车马、以及身上衣装进行征税,明朝的税收情况之恶劣,由此可见一斑!

    总而言之,虽然明朝至始至终都奉行着“低税养民”的政策,但政策要由人来执行,由于税收的多少与地方吏役的收入相挂钩,实际上的情况却是赋税沉疴、横征暴敛,商人百姓们皆是怨声载道!往往价值百两银子的货物,从江南运到京城就需要缴纳二三百两银子的税银,不仅商人们无利可图,也增加了寻常百姓的生活成本,这样一来,徽浙商人们热衷于走私,也是无奈之举。

    也正因为如此,林云璞听“免税”二字之后,才会一改初衷,对赵俊臣的提议突然燃起了兴趣。

    在林云璞看来,若是赵俊臣给予的优惠政策足够大、免税范围足够广的话,那么赵俊臣所提议的这家船行,对于徽浙商人而言完全是有利可图的。

    事实上,赵俊臣设想中的免税

-->>(第2/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