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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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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对冲(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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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战马纷纷倒下。

    用步军迎击铁骑,历朝长刀大戟用得多,长斧实际上在宋朝开始流行起来。长长的斧柄避开了马上骑士的攻击,沉重的斧头哪怕并不锋利,也足以把马腿砸断。没有了马的铁甲骑士,身形笨拙,面对长斧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要打败冲锋,最有效的办法永远是在最关键时候的反冲锋,再是密集强大的远程打击都代替不了。骑兵不是坦克,重骑的冲阵受到诸多限制,什么距离匀速准备,什么距离开始加速,什么样的距离是最佳的冲阵位置,他们并没有多少选择。如果在开始加速的距离被手持长兵器的步兵反冲锋,重骑就会像一口气提不上来,活活被憋死。

    即使是坦克,进攻的时候也必须有步兵跟随保护,更何况是重骑兵。但步军掩护下的重骑冲锋,这种高难度的战术组合,党项人还没有那个本事组织起来。这个年代,也很少有部队能够组织出来,能做到的没有必要,有必要的做不到。

    见到第二都在右虞侯曹平伦的带领下,手持长斧如墙而至,把第一都漏掉的铁骑砍翻在地,五里奴只觉得一口血涌到嗓子眼,差一点就喷了出来。铁骑直冲严重而待的步兵精锐并不好用,最好用的是冲军心已经动摇的弱旅,但见到对面宋军用长斧反冲,还是让他感觉到了恐惧。这种战法他听说过,但却没有想到真地会被这样打击,对面的宋军简直是在以实际行动向他讲解兵书的战法。

    猛地摇了摇脑袋,五里奴大喊道:“步卒上前,把我的铁骑救回来!”

    曹平伦冲到阚都头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都头,今日一战,你一生无忧!对面步卒已经迎了上来,我们缓缓退去,没必要跟他们正面拼杀!”

    阚都头木木地点了点头,脑袋渐渐清醒过来,这才觉得腰间疼痛难忍。低头一看,才发现腰部开了一道大口子,血不断地冒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什么兵器所伤。

    党项步卒慢慢上山,冲出来的宋军长斧兵也慢慢退回本阵,返回的路上顺便把地上没死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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