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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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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3 荣正语】(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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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例虽不合法,但久经实践,已经形成国家机器运转中的潜规则,拿这份钱,人人心安理得,也不会冒有掉乌纱帽的风险。

    谁若拒绝常例,譬如海瑞,反倒要被看作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表现。

    明朝的常例自州县到阁部,无所不浸染其恶,但它的深根长在帝国统治机器的最下层——胥吏。

    明朝政府的基本运转掌握在胥吏手中,特别是与百姓最为息息相关的刑名钱谷,往往操持在胥吏手中。

    这些胥吏没有上升的希望,自然汲汲于倚仗手中权力肆意寻租,百姓稍有不从,可能面临家破人亡的后果。

    故而被搜刮的民脂民膏,实际上第一层先进了胥吏的腰包里,不少书手衙役赚的盆满钵满。

    胥吏虽然能对一般人民作威作福,但在顶头上司——州县官面前却像一只蚂蚁一样。留下自己的那份,更大头的要献给知州知县老爷。

    在淳安知县任上拒不受常例的海瑞,详尽地记载了淳安县的老爷们应收的常例清单:夏绢银一百六十两。太府如数,受否在人。秋粮长银二十两。折色粮银四两。农桑绢银十两。盐粮长银十两。夏样绢八匹。太府如数,受否在人。农桑样绢四匹。太府如数,受否在人。清军匠每里银一两。审里甲丁田每里银一两。直日里长初换天字下程一副外,白米一石或五斗,八十里皆然。审均徭每里银一两。经过盐每一百引银一钱,每年约有五万引。太府如数,受否在人。住卖盐每一百引银一两,每年约有七千余引。样漆一百觔,太府如数,受否在人。柴薪马丁家火,每一两收银二两。起送农民罚纸二刀,纳银五钱。本府罚纸二刀,纳银八钱。吏拨缺罚纸四刀,纳银一两六钱。受否在人。收各项钱粮每一百两取五两。造黄册每里银二两。催甲每里银一两。俸米每石折银一两。出外直日里长供应并店钱人情纱缎。

    区区一个正七品知县,一年的常例收入居然可以达到2700余两银子,几乎十倍于正一品的年俸。

    各州县常例的种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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