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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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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英雄时代(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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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尊,乃以权贵为尊。昔狐假虎威之江乙,仅凭一句‘愿以身试黄泉、蓐蝼蚁’便被先君宣王封于安陵,多少楚军士卒,流血至死也不得爵禄!

    楚国废王制而行敖制,法由众出,刑由众议,非流血不为贵,非智技不食禄,如何不可?”

    流血的是甲士,智技的是工匠,纳粮纳税的是农商,读书人几无地位可言。这样的社会等级制度对儒家而言比秦国还恶劣,秦国的读书人还可以为法吏,楚国的读书人为吏则当诛。孔谦长叹:“禀大王,如此行之,举国皆为杀戮之气,文气再也不存,百姓皆苦。”

    “行敖制之时,楚国确无文气。”熊荆赞同道,“然召卿来此,所谓两事。”

    “请大王言之。”孔谦唉声叹气。

    “其一,誉士不少草莽之士,即便非草莽之士,落魄公族子弟早已不知礼法。孔卿当前往军校教导之,此教导非要彼等忠君,乃教导彼等律己;非教导彼等知仁,乃教导彼等守礼。”

    “大王……”孔谦很想笑,“楚国既以流血为贵,何以教誉士礼法?”

    “孔子之礼,可用,以免誉士放浪形骸;孟子之仁,实不可取。无功不受禄,若行仁,无功也受禄,建制何存,尊卑何立?故不佞要孔卿教彼等知礼。”熊荆说到此忽抽出自己的佩剑,弹了一下才道:“剑刃,便是流血之誉士,剑鞘,便是孔子之礼法。楚国的宝剑还需剑鞘装着,如此剑刃才得保存、方可不朽。”

    “臣请大王废誉士杀人之制。”熊荆说的,孔谦懂,正因为懂,他方趁机求废誉士之制。

    “誉士杀人不死乃言于庶民之语。誉士之中,违律杀人皆死。”熊荆沉声道。“今后,誉士有誉士之法,庶民有庶民之法,誉士有罪,由众誉士群议其罪,庶民有罪,由庶民群议其罪。”

    “然庶民不知也。”孔谦不无遗憾。

    “正要彼等不知。”熊荆笑道。“民,有畏威不怀德者,此等人若行仁义,必目无纲纪,伺机作乱;若行杀戮,则五体投地、心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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