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想法也令他兴奋到战栗。
温特斯意识到他是在另起炉灶,他面对的是一张白纸。所以他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
他使劲地划掉步兵、炮兵和骑兵三个单词。重新拿来一张白纸,用最肃正的字体先写下:
步兵、骑兵、炮兵。
三大分类是基础。
他咬着笔杆,回忆着群岛之战里一场接一场围城、大荒原之战里对边黎的进攻,重重在纸上写下第四个单词——工兵。
在内德·史密斯军事体系里,工兵、炮兵不分家,炮兵科负责一切步兵和骑兵之外的事情。
这没什么问题,因为那个时代炮兵规模很小;对于许多诸侯而言,养一支炮兵太贵。所以他们麾下不设炮兵,打仗时再从外面雇佣炮队。
把炮兵变成军队的常设兵种,与步骑并列,已经是内德·史密斯的一次跨越。
而温特斯·蒙塔涅打算把步子迈得更大——他要把工兵从炮兵中分离,单独设为一门学科。
他经历过的每一场攻城战都在提醒他,工兵在战争中的作用已经愈不容忽视。
像古时候那种两军摆开阵势在野外会战的机会,如今已经少得可怜。攻城战才是主旋律!工兵有资格独占一门。
写下工兵之后,温特斯沉思着又写下第五个单词——辎重。
诸共和国如今的军事体系是“军团长”指派谁去管辎重,谁就去管辎重。主要是炮兵科的人,因为大炮少、炮兵多,你们不去管谁管?
一些倒霉的骑兵和步兵军官也会被派去运输辎重,例如曾经的杰士卡大队。
既然工兵被拿出来,那后勤也应该被拿出来单独培养。
这样的话,炮兵就是单纯的炮兵。炮兵军官也再不必为各种杂务所扰,他们只需要安心摆弄大炮就好。
温特斯又沉思片刻,小心翼翼地折起白纸,夹进他的小笔记本里。这是一件大事,他要和巴德、安德烈和梅森等同伴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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