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带上消音器,就是为了打兔子?”
“当然了!”燕飞说道。“有什么问题吗?”
“你要知道,除非是你准备练习枪法,如果真的是为了消灭兔子的话,用手枪其实得不偿失。毫无价值的兔子根本就不值一颗子弹的钱。”大胡子老板解释道。“而且手枪的射程和……”
“奥斯通先生,你就按照燕先生的要求给他拿武器吧!”丹尼尔在旁边说道。“第一,他在北河镇买下了一个三百万亩地的牧场,不会缺这点子弹钱。第二,如果你见识过他的枪法,你就知道他根本不会浪费子弹……嗯,还有第三,如果你吃过他做的‘红焖兔肉’,你就知道,野兔绝对不是毫无价值的!”
“……”大胡子奥斯通沉默良久,显然是在消化丹尼尔的话。他的理解能力没问题,把丹尼尔的话总结起来就是,面前这位买枪的顾客,是一个能把野兔肉做的很好吃的富豪神枪手。
“那好吧!”奥斯通很快就不纠结了,其实打兔子什么的都不重要,人家有钱爱用什么枪就用什么枪。重点是消音器的问题,要知道一般人买枪,只要不准备做什么非法勾当的话,是不需要消音器的。
但是如果买枪的是一位富豪,那他做非法勾当的几率就小得多——确切说是亲手做的几率很小,傻子都知道,只要你有钱,什么事都可以让别人代劳的。
何况丹尼尔还是一个律师。
很快三只手枪就被摆了上来,奥斯通介绍道:“这格洛克17型号的手枪,应该符合燕先生的要求。也是目前世界上比较畅销的手枪,在安全性各方面都比较有保障。”
“这支则是的枪支符合这位女士的要求,射程比较近,适合女士防身用。另外它还是我们这里的治安员专用手枪,当然现在它们因为威力太小,被淘汰了!”
燕飞对什么枪其实都无所谓,也不要求什么超大威力,反正恐龙世界里他什么没见过。给徐小燕准备的那支枪比较小,听到奥斯通介绍说是威力太小,他稍微有点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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