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丹尼尔察言观色,立刻补充道:“这种手枪主要是方便携带,如果要适合女士防身用,就没必要追求大威力。它们被淘汰是因为一直以来,治安员们的……嗯,总之它们绝对是不错的手枪。”
“好吧!”燕飞点点头。“那就这三支了,给我的枪来一千发子弹,给这支小手枪,来上二百发吧!我准备接下来,把牧场里的兔子消灭干净。另外,我还想看看大口径的狙击枪,应该也可以买的吧?”
如果一个人有了超强视力,那么用什么枪最好,当然是打的越远越好。对于燕飞来说,其实二三百米射程的枪和手枪没区别,甚至和没枪也没多大区别——用枪就是个掩饰,这点距离他保证任何人或者猎物都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如果不是怕吓着人,一百米内他能把保证用转头砸翻猎物。
所以还不如直接买个射程最远的。
“燕先生这边来。”对于这个要求奥斯通根本不再多说什么——虽说他这枪店也需要考虑把枪支出售之后,会不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但是现在的情况的显然没必要考虑这点。
实际上买大口径狙击枪的,更多的是爱好者。不是爱好者的话,根本不会扛着这玩意打兔子,毕竟考拉国也没多少大型猎物。
再说就算想犯罪,除非是职业杀手,否则也没人用狙击枪。特征太明显,谁傻了背着这么大的一杆枪去干坏事,怕人看不见自己吗?
一个富豪吃多了撑的,得有多变、态,才会去买杆狙击枪当杀手?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太低,基本可以不予考虑。
狙击枪最流行的就是AWP了,价钱对燕飞来说不是问题,子弹也是不需要考虑买多少。
反正买了就是。
试了之后就买,根本就不带犹豫的。
送他们走的时候奥斯通有点小遗憾,本来他还以为燕飞会考虑买更多枪支的——很多初次从那些禁枪地区国嘉来的年轻人们,到了这里之后,如果有钱的话,都很喜欢买很多。
不过
-->>(第5/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