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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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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版权(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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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的理念。

    这乍一看应当是自然而然的吧?毕竟,抄袭者又如何有资格封为圣人呢?

    但是,违和感却就在这里。

    “我族也有类似的规矩啊。”王崎停下笑声,喘了口气:“当大众需要更多的作品,当作品被具备了正面的社会意义,一个文明,就自然而然的会开始鼓励创作者进行创作艺术面向市场的时候,财帛就必然会出现。哦顺便提一句,对于你们来说,这个‘财帛’可以替换成‘文气’。作者们认为他们应该拥有复制自己作品的权利。版权概念随之产生。”

    幼帝愣愣的问道:“保护这个……‘版权’,难道不对吗?”

    前世的记忆实在是太过混乱了。王崎记得一个“艺术家反对版权保护”的故事【指斯派德·罗宾逊《忧郁的大象》】,一个叫亚伦什么什么的黑客【《互联网之子》亚伦·斯沃茨,因反对“知识产权”而被联邦政府“迫害”并最终自杀】,以及北欧的某些盗版支持政党。他一时之间竟无法分清这些人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虚构作品当中,甚至没办法分清这些不同个体或群体是为什么反对版权保护的理念。

    但是,他不会为此词穷。

    王崎点了点头:“当然对啊但是,版权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这句话过于直白而粗俗。但是没人会去为此而指责王崎了。

    版权只能保护表达,因为作品的相似度是可以衡量的。但是,作者的思想无法在法律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衡量。

    如果用音乐来说,那就是“翻唱”与“变奏”吧。

    同样的歌谣,同样的乐曲,在不同的演绎者手中,可以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样的一段旋律,或许有些人会用它表现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则会用它来表现爱恋的美好。

    而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学上。岳飞一曲《满江红》,那是千古忠义。而若是同样的句子,出自秦桧之手,那这首词怎么看都透着慢慢的虚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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