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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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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版权(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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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谭词同写了“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这诗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实际上,它的作者叫汪精卫。

    但是在法律面前,岳飞写的《满江红》与“如果存在”的秦桧《满江红》,必然是“一样”的。

    “表达”与“思想”,实际上是分开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律上,还存在着“无意识抄袭”的罪名。

    披头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乔治·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袭。他的作品《my sweet lord》被指控抄袭一首叫做《he's so fine》的歌这是地球历史上第一次闹上法庭的“音乐抄袭”案件。

    而最终的结论,则是哈里森曾经听过原告的歌,然后忘了它。而在创作的时候,他又无意识的引用了这一首歌的旋律。

    而这个案件甚至烧到了披头士的每一个成员身上。查克·贝里和约翰·列侬的《e together》被指控抄袭《you can't cath me》。小野洋子则被指出《yes, i'm your angel》与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复。

    到了八十年代末,欧美流行乐坛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狩猎场每一个有名望的音乐人都在猎人的目标之内。

    你不可能记住自己听过的所有旋律。如果你不自觉的引用了,哪怕是用来表达与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那么在法律上,这就是“抄袭”。

    甚至于说,被认定是“无限可能”的幻想类文学,同样存在这样的困扰。

    范·沃格特《太空警犬之旅》与《异形》,1980 年科幻作家本·波瓦和哈兰·艾里森《碧露》与《未来战警》……

    文学之中,甚至存在一个词语,叫做“文本间性”。其提出者茱莉亚·克里斯蒂娃甚至认为,仅从文字上看,并不存在完全原创的作品,一个作者读过的书,听到的话,也不可能完全隔绝于其文字之外。

    王崎张了张嘴,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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