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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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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巧取豪夺(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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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平定匪乱,朝廷怪罪,杀头我们陪大人就是了。只要问心无愧,我们何罪之有呢?”

    杨麟当即提出,年收入超过两百两纹银的家庭或者个人,超过部分,征收1成的赋税,也就是所得税。

    对年产值超过200两纹银的矿场(包括盐矿,煤矿,铁矿),超过部分,额外征收一成五的矿赋。(商赋不过5厘,即5%。)

    杨麟简单估计,盐引、所得税、矿赋征收,每年可多增加十二万两纹银(盐引八万,矿赋三万,所得税一万),如此可大大缓解财政压力。

    钱邦芑、赵司炫等人虽然颇有微辞,明明从贪官那里,从整治卫所那里搞来三十万两纹银,现在居然搞这些新税种,巧取豪夺,攫取民脂民膏。

    范文光等人则目瞪口呆,大家一个个绞尽脑筋,有的更是白了头,想不到这样轻易的解决。

    义勇军整编扩张势在必行,到时候用钱的地方非常多,若不开源节流的话,到时候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有了钱,虽然是未来的,是纸面上的,杨麟则显得意气风发,开始大手大脚的花钱。

    这不,五天后,在烈士安葬仪式上,看着漫山新建的坟堆,杨麟宣布,所有战死者,不论是义勇军将士,还是地方民团,或是地方民壮,都可以获得20两纹银的抚恤(过去抚恤不过5两纹银)。

    所有战死者,在父母健在之时,在小孩成年之时,家里都可以免除一名男丁丁赋。

    区别在于,官位越高,战场立功越多,抚恤金额越多,如大队长战死者足足有六十两纹银抚恤。

    按照范文光盘算,光战死将士抚恤就超过5千两,若再加上200副棺材,前前后后共花费五千六百两纹银。

    看着下面默哀的乡绅、议员,杨麟侃侃而谈,大肆鼓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之外,就是税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过去大家为什么勇于私械而怯于公斗?就是因为为朝廷,为官府作战死了,大多数时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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