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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巨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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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一章 雪上加霜(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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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黄昏之前,老夫会派人将文章送来。”

    江宁人才鼎盛,两江总督府一声令下,城内外官员士绅纷纷积极响应,仅仅一日间,就为报馆送来数百篇针对性极强的文章,引经据典的抨击拜上帝会及其尊崇的上帝,抨击太平天国存在的各种不平等的现象,抨击太平天国违背数千年的礼仪人伦,抨击所谓的天下一家,

    并从五伦、五常、四维、八德等角度进行全面批驳。

    潘仕明从中筛选出是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一字未改的刊载在《江宁日报》上,不少官员士绅都长松了口气,不过,第二天的《江宁日报》头版就刊载了一篇《论太平天国之平等思想》,让人觉的有些怪怪的。

    这篇文章开篇就嘲讽洪秀全不学无术,画虎不成反类犬,生搬硬套西洋的平等思想,却不得西洋平等思想之真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

    随后又阐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所包含的意义——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文章结尾则是职责太平天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实行男馆女馆制度不允许夫妻见面同居,而诸王却是广选嫔妃,妻妾成群,公然践踏平等原则。

    一众官员士绅可说都是些文章的好手,一看明白,这篇文章不过是借着抨击太平天国兜售西洋的平等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一篇文章刊载在头版,心思灵敏之辈自然是嗅出了些味道。

    果然,次日的《江宁日报》头版又刊载出一篇文章《天赋人权——论太平天国之人权》与上一篇文章如出一辙,借着抨击太平天国兜售人权论,不过,这篇文章对于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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