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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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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争夺这份庞大的遗产面前,与方家其他儿女是有同等的竞争力的。

    而这夫妻二人只孕有两个女儿,因此听老爷子一发话,两人又不比女方家其他弟妹年纪轻,两人一连愁了数日,这做夫君的突然就想起,自己十年前还有个孩子,而且是男孩。当年之所以将孩子扔到荒郊山下,一方面是家里困难,妻子已役,夫妻俩都无父母在世,他又要忙着进京赶考,男子大概也嫌拖累,因此一狠心就将亲生儿子丢在山脚。

    十年前不顾父子亲情,十年后未有半分悔悟,什么认祖归宗同享天伦,为了孩子将来的前途着想,不过是遮掩一己之私的藉口罢了。现今得知孩子身有残疾,竟又想出用其他小和尚替代静思的肮脏主意,说来说去,不过是为了一个“利”字。

    一直到我们离开,我常常想起的,就是那天小静思戴着斗笠捧着糕点在雨中走远的背影。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的太具慧根

    38、十三章 信一半

    ,修为高深,又或者长年接受佛理熏染,所以才能在一眼看破亲生父亲对自己并无半分亲情的时候,无怨无尤,不喜不怒。

    至少假想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加诸我身,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不爱一个人或许很难,比之更难的是不恨。不继续爱是为了自己好过,可不执著恨却代表着谅解和释然。因为自身的苦难,因为命运的不公,因为他人的亏欠,放自己好过总容易些,放他人自在却与人的私心相违背。

    或许天性使然,又或许是方丈教导的好。一直到方氏夫妇离开,我都没见静思有过任何不安或惶惑。每日早晨给我和老板送早餐,打坐扫地抄佛经,仿佛这两个人的离去只是浮光掠影,从始至终都没在他的生命里掀起任何波澜。

    至于方氏夫妻是否最终如愿,我想这个故事怕是要让很多人失望了。当日方丈听了两人的请求,既未动怒,也无欣喜。只说与静思一样,走与不走,留还不留,都是寺庙里每个人自己的抉择。因此在方氏夫妇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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