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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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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脚下的曹雪芹故居(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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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疾书的身影?

    以前读《红楼梦》,只关注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喜怒哀乐,很少考虑作者的一些情况。曹雪芹对于我,象征着一个声音、一种语气,或者说仅仅是躲在幕后讲故事的一个幽灵,虚无缥缈,不食人间烟火。可我无意间踏进他的书斋、卧室,走动在曾笼罩过他的梦想的那块屋顶下,才察觉他原本是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他是要吃饭的——听说他因家境衰败,写《红楼梦》时只好整日里熬稀粥充饥,熬一大锅,放在窗户外面冻了,每顿切取一块加热……在曹雪芹故居,我东张西望,下意识地寻找那口贫寒的粥锅。我开始关心作家的伙食问题:一部豪奢华丽的《红楼梦》,原来都是用“坚硬的稀粥”(借用王蒙的校旱标题)喂养的。或者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红楼梦》本身就是满满的一大锅八宝粥,文火慢熬,反复阅读,最后把读者的五脏六肺都快熬化了。随便从锅底里捞点什么,都够一个红学家吃一辈子的。

    我摸了摸墙脚的土炕——久不生火了,已冰冷如铁。幸好搁在中央的炕桌还有点意思,油漆虽剥落了,却依旧四平八稳。想当年曹雪芹就趴在这样的炕桌上,盘腿打坐,就着一盏小油灯,一边呵气搓着手,一边断断续续地用蝇头小楷写下《红楼梦》。据说曹雪芹最穷时买不起柴禾烧炕取暖,经常在寒夜里绕着北京城跑半圈,跑得浑身发热了,再回到陋舍继续写作。一部书假若也有体温的话,《红楼梦》应该是忽冷忽热的吧——忽而锦裘玉食,忽而布衣草履;忽而富可敌国,忽而玉碎宫倾……用原书中甄士隐对《好了歌》的解注来形容最好了:“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如今北京市每年早春仍举办环城马拉松(虽然城墙早已拆了),跟曹雪芹并没有什么关系,可我无端地猜想:这是否正是曹雪芹长跑的路线?在我看来,他跑在队伍的最前面——正如其在文学史上的名次。

    很庆幸这次会议地点选在卧佛寺,使我歪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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