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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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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疯话连篇(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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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像高山上的牧羊人,或者是推销圣经的业务员,顾城不是死了吗,海子不是也死了吗,如果没有换偶的拯救,这回我也要死了,不过,我不会像海子那样让火车碾过自己的身体,也不会像顾城那样自缢于一棵大树之下,我的死要比他们更具浪漫色彩,不是要做风流鬼,而是要死在寻求灵感的征程中,然后在另一个世界过着砍柴生火、集雨成炊、结网捕鱼、种地养鸡的日子。

    之趾:接着说交换的事吧。

    阿彪:我谢绝乘坐他们的“笨死”去宾馆,我骑的是自行车,二八的,永久牌子的,我并不拒绝现代文明,愿意充分享受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只是那台自行车是十五年前我用第一笔稿费换来的,它把我载入诗的海洋,是我真正的初恋情人,我看着它一点点地衰老心生歉意而惴惴不安,它为我付出的太多我无以为报,我把这台自行车当成第二个婆姨 ,尽管人老珠后,我要骑它一辈子,我从一而终,始乱终弃不是我的性格。

    我婆姨坐在后货架上,我用力地蹬着脚踏板,心中想起在北京胡同里奔跑的骆驼祥子,这本身就是一道风景,一首诗。他们嘀咕着诗人都这样吗,真是土鳖,哈,有意思,我不知是哭是笑,表情像蒙娜丽莎。他们不知道我喜欢与众不同,我常把自己打扮成乞丐的样子,我曾被当成流浪汉,我天天把身份证揣在屁股后边的裤兜里,随时准备接受检查,结果我在火车站好几次差点被当成逃犯,都怪有一个杀人犯跟我太连相。

    来,喝酒。不是有一句话叫过了山海关,端杯就得干,到了沈阳城,不倒都不行嘛。有机  会一定到你们那去,到时别忘记了请我喝酒呀。我们西北人与你们东北人一样性格豪放。

    之趾:行了,别喝了。

    阿彪:我喜欢那个女人的胸大,鄙视她的无脑,她不懂为什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只知道雷丝和迪奥,还问我徐志摩为什么轻轻地走了,还正如他轻轻地来,我说老徐是忘吃伟哥了。她居然哈哈大笑地说,幸亏我不是徐,不然就赔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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