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上(第2/12页)
的生活,得以寻求个性的自由发展。这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遁世,不论从理智上看还是从社会关系上看,他此后的言行实际上代表了全国文人的良心。当被捕后接受讯问,他回答说:“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这种精神和路德的倔强相似。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解释经典,这也和宗教革命的宗旨,即凡信徒即为长老的态度相似。但李贽没有路德的自恃,也缺乏伊拉斯谟斯的自信。在他自裁以后气绝以前,他用手指写了王维的一句诗以解释他的死因:“七十老翁何所求!”其消极悲观的情绪已显然可见。
李贽的悲观不仅属于个人,也属于他所生活的时代。传统的政治已经凝固,类似宗教改革或者文艺复兴的新生命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社会环境把个人理智上的自由压缩在极小的限度之内,人的廉洁和诚信,也只能长为灌木,不能形成丛林。都御史耿定向是李贽的朋友、居停和论辩的对手,
李贽曾屡屡对他作过不留情面的抨击,批评他缺乏诚信。然而,李贽还以同样不留情面的态度解剖自己,指责自己缺乏诚信:“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袄德。分明一介不与,而以有莘借口;分明毫毛不拔,而谓杨朱贼仁。动与物迕,心与口违。”他还怀疑自己用佛门的袈裟遮掩了“商贾之行之心”,“以欺世盗名”。这种奇怪现象的症结,在于内心矛盾的剧烈交战而无法自解。
李贽于1527年生于福建泉州。他的家族原姓林,后来改姓李。六世祖林骛是泉州的巨商,以贸易往来于波斯湾,娶“色日女”,可能就是印度欧罗巴种的女人。在其后相当的时间内,他的祖先仍然和混血的家庭和伊斯兰教的信仰者往来,一直到曾祖父一代,他家庭中的国际色彩才归于消失,李贽本人则从小就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长大成人。
到李贽这一代,他的家道早已中落。1552年,他得中举人。中举后因为经济困难,不能再耐心拼得进士及第的资格,即要求循例在政府中任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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