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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为中文则为:历史学家检讨过去的错误,以作将来的警戒。但同时也要忠告读者,保全有价值的事物。据此猜想,今后中国极需采取东西两方的经验。因之作历史的人,务必将所有资料,全盘托出。
序内又说明:“检察中国的官僚制度,不是否认中国全部文化。”可见作者、序者、书评都表示谈论有不尽的地方,应留作日后交代。可是一本书,到底也有它的范围。况且《万历十五年》的初步立意,至今十年,世界局势已有相当变化。也就是我们在写作历史及欣赏历史的时候,身处其境的历史事物,也有了更动。十年以前尚不能全盘托出的资料,而令则能。有了这种机缘,作者才能不顾忌讳,更不拘形式地与编者及读者作漫谈。
《万历十五年》中文本作者姓名前,有一[美]字,表示我现在为美国公民。这在表彰事实之余,也很符合目前需要。因我之所谓“大历史”(macro-history)观,必须有国际性,我很希望以四海为家的精神,增进东方与西方的了解,化除成见。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即使在海外,也仍是一个容易范起是非的题目。
中国以道德代替法律,我已经批评得很透彻。但是现下仍有很多的西方人士,以为西方的法律,即是道德的根源。这种误解,也待指摘。比如西方所谓“自由”及“民主”,都是抽象的观念。务必造过每一个国家的地理及历史上的因素,才行得通。英国之民主,即不可能与日本之民主相同,而法国的自由也和美国的自由有差别。现在我虽作这种论调,仍是个人见解,不足代表美国时下的趋向。以这种见解看中国,更要胸襟开阔才能容纳。所以我一方面坚信美国立国精神有伟大的正义感,只待将两者之间的差别解释明白,很多谈会即会冰释。另一方面在中国发表文章,尤其要强调道德非万能。大历史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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