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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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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二章 潼关(五)(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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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了三四百具尸体开始向后狂奔。他们这一退,带动的潼关城楼方向那位还在苦苦支撑的胡总兵部队也是军心大乱,饶是为首的胡总兵亲手连连挥刀砍死了三四个逃跑的军官、士兵也是无济于事,更是被败兵卷着向远望沟沟口方向狂奔而去!

    而在沟口等候他们的,则是脸色铁青,满脸都是杀气的孙思克。

    “这群奴才,临阵脱逃,全数斩了!”

    孙思克冷冰冰的发布了命令,仿佛要处死的不是人,而是一群猪羊一般。

    “孙将军!且慢动手!还是让某家死在阵前吧!那样,胡某的妻儿家小还能保全!”

    胡总兵也是见机得快,急忙大声呼喊。清军军纪严苛,凡是被执行了军法的官兵,留在后方的家眷,下场也是极为凄惨。家眷被扣留为人质,这也是投降的明军为何一夜之间便战斗力爆棚的原因之一。至于说家眷会是神马下场,大家去看看苏州织造李家和江南织造曹家两家被抄家之后,女眷的下场就知道了。拉到外面发卖!

    都说朱棣对付铁铉、齐泰、黄子澄等人的家中女眷处置极为残忍,发往教坊司充作娼妓。什么“着锦衣卫吩咐上元县抬去门外,着狗吃了,钦此!”

    在《南京法司所记》中有这样的两则记录:“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曰,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姊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曰一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病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吩咐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于是,这位朱棣四爷在文人们的笔下,被无数次的描绘成了暴君刽子手变态等诸多形象。活该!谁让你不尊重咱们读书人?谁让你不知道礼贤下士?谁让你不能容忍咱们指着鼻子骂你?这种行为,就连著名的那位浙江周树的人文章里都有描写。

    在他的《病后杂谈》里介绍说:“那时的教坊是怎样的处所?罪人的妻女在那里是并非静候嫖客的,据永乐定法,还要他们‘转营’,这就是每座兵营里都去几天,目的是在使她们为多数男性所凌辱,生出‘小龟子’和‘淫贱材儿’来。”

    可是,别忘了,朱棣也是几次都差点死在这几个人的谋划之下,这样的处置手段,不过是一种报复罢了。试问,如果朱棣死在了他们的权谋手段之下,就像其他几位被削了藩的亲王一样,他们会怎么办?可是,雍正四爷对曹家和李家的手段,那就说不得了。似乎并没有见到太多的文字来谩骂。

    而且,按照雍正四爷的处理,对曹家李家等家族,不过是追缴你们亏空的国库银两罢了!也就是那句话,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就这样,曹大才子还抱怨了三百年。当真要是让他享受到了朱四爷的手段,只怕他这个黑胖子,就要变成瘦子了。(诶!不厚道的作者又要脑洞自行补给了,不是说“举家食粥酒常赊”嘛?咋还能是个黑胖子体型?这要当真还是像在南京时过得那种二十几只鸡来调味一道茄子,一个鹌鹑蛋一两银子的生活,咱们的曹大才子是不是可以去参加倭国的相扑运动了?而且直接就是进入横纲级别的?)

    明史和各种笔记记载,靖难之役,朱棣即位后,杀戮、清洗用了十一年的时间,第一批榜示的“奸臣”有四十四人,方孝孺一案即杀死八百七十三人,胡闰一案弃市二百一十七人,坐累死者数千人,被籍没者数百家。所谓“籍没”,其实按现代说法是,开除国籍,不再享受大明朝公民待遇成了贱籍。说白了就是不能科举了,而且贱籍从良三代不能科举。这是规矩。

    而贱籍有贱籍的行当,分别是仆,隶,皂,娼,伶,奴。都是官府的。还不是私人的。这些都是什么职业呢?官府给官员配备的长随。就是仆,那国家俸禄,给官员服务。细分可以分为轿夫,伴当,长随,常侍,伙夫,粗使仆妇等。官员荣归,或者获罪他们也就回到当地衙门等待差遣。这些人也就是小时候宣传的官员们狗腿子。在我们受欺压的劳动人民面前这是个很有前途职业。

    所以,文人们把佃户媳妇弄到家里来吃奶,享受佃户女儿的初夜权,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风雅之事。一旦这样的事情落到了自己头上,那就是大逆不道的,一定要用手中的一支秃笔把你骂倒骂臭,让你背负上千年的骂名。这样的事,几十年来,我们不也经历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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