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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快穿并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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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花碎江月”(第8/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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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了,偷盗是少了,罗主司也跟着消失了。

    这事儿本来掀不起太大波澜,但就在罗主司消失的第二个月,知府家传出了宝玉被偷的消息,之后连着几日,好几家达官显贵家都被偷了宝贝。

    只是,这偷就偷吧,小偷还不图财,隔日就把宝贝给还了回去,真不知在想些什么。

    再后来,丐帮那传出消息,说是罗千思把那小毛贼给收作了徒弟,那些惊动了无数人的盗窃案,似乎就是他们师徒俩合力办出来的。

    “懂了,老不正经遇上了小不正经。”

    “……别打断我说话。”

    说那罗千思收了花江月做徒弟,倒也差不多,不过花江月到底没入无涯阁的门,罗千思也没有把人带回去的打算。

    原因?据说是花江月在外逍遥惯了,心里全是对世俗的眷恋,受不了无涯阁那“正人君子”的大道理。而罗千思惯着小孩,也就随他去了。

    上面这些,是象城那边广为流传的说法,慕思柳也是从象城的商人那边听来的。而同样的故事,在花江月本人嘴里就完全成了另一副样子。

    花江月原本也不过是农家小儿,闹饥荒后成了流民,父母死在流亡的路上,而他自己被过路的官家女眷捡走,成了干粗活的下人。

    花江月自觉那下等人的日子不好过,虽说主人家不会打他,但骂起人来一点都不留情,管他的嬷嬷还老克扣他的吃食,搞得他吃了上顿就惦记下顿,肚子一直空着。

    因此,当他跟着主人家途径象城时,立刻就被路边的馄饨摊吸引了。他手头没有闲钱,便偷了主人家的玉手镯,去换了碗大份的馄饨。

    那是他十岁之后吃得最饱的一次。

    后来不必多说,他偷手镯的事情被发现了,遭了一顿打。当初捡他回去的大小姐依旧是那副好心肠的样子,没要他还镯子的钱,只道是不养窃贼,把他赶了出去,自生自灭。

    “后来我想想,还是得谢谢那位小姐,毕竟没她捡我,我可能就死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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