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内,即使没有货真价实地做上一次,这经验也让我回味无穷了。
然而我当时脑袋里想的都是,如果哪天老师抱孩子来要我负责,我该怎麽办?大家看,说着老师又跳上课桌,双脚蹲在课桌上,身子微微后仰,张开一双玉腿,向大家展示她现在黏煳煳的粉红色阴户:刚刚小平确实没把阴茎插入老师的体内,只把尿道口抵紧老师的阴道开口。
这一个淫秽的举动不知道又夺走多少人的鼻血。
瞧,老师现在阴道内都充满小平的精液,如果接触不算是接合的一种,那刚刚小平顶多只能该当猥亵而非性交,因为喷出的精液已经不能算是身体的一部分,也不算是器物,以精液进入老师体内当然不是性交的一种。
然而,不发生性交却让老师受孕,你们觉得这样合理吗?是不是违背了强制性交罪立法的缘由,无法保障女性和其配偶,随时可能让女性在非性交的状况下怀他人的小孩导致血统的不纯正。
是啊,我该怎麽跟师丈交代啊。
所以,老师说着合起双腿跳下课桌,无暇擦拭由阴道内潺潺流出的精液,拿了几张面纸往胯下塞着、夹紧,便裸着下半身便继续在白板上写着提要;而面纸与老师胯下紧密接触的部分,正逐渐地被我的精液濡湿着呢,像入了水的夜市捞金鱼摊子的纸网,颜色从光亮纯白到略显透明,只不过别人捞金鱼,我捞的则是老师的鲜美鲍鱼。
依我的解释,接合当然包括单纯的接触,不一定限于插入的状态;否则两个女孩阴户对阴户(俗称磨豆浆)的同性间行为也不会是性交,光伸出舌头舔弄阴茎、而不将阴茎插入口腔的情况也不会是性交,刚刚小平那次处男的射精也不是性交了;将使得强制猥亵和强制性交的界线暧昧不明,也不符强制性交罪的立法源由。
不过,所谓接触式的性交应该要局限在可能引起男女生殖器部分的性病传递、或导致怀孕的前提,例如阴户与阴户的接触,龟头与阴户的接触或肛门与口腔、龟头、阴户的接触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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