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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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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 会徽会旗钞票】(第9/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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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银票铺户在经营中发现,只动用部分存款,并不会危及“银票”信誉。

    于是他们便开始印刷有统一面额和格式的“银票”,作为一种新的流通手段向市场发行。这种“银票”已经是铸币的符号,真正成了银票。

    但并非所有的银票铺户都是守法经营,恪守信用的。有一些惟利是图、贪得无厌的铺户,恶意欺诈,在滥发银票之后闭门不出,停止营业;或者挪用存款,经营他项买卖失败而破产,使所发“银票”无法兑现。

    这样,当存款者取钱而不能时,便往往激起事端,引发诉讼。于是,景德年间(1004-1007年),益州知州张泳对银票铺户进行整顿,剔除不法之徒,专由十六户富商经营。至此“银票”的发行始取得政府认可。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政府设益州银票务,由京朝官一二人担任监官主持银票发行,并“置钞纸院,以革伪造之弊”,严格其印制过程。这便是中国最早由政府正式发行的银票——“官交子”。

    它比美国(1692年)、法国(1716年)等西方国家发行银票要早六七百年,是世界上发行最早的银票。

    “官银票”发行初期,其形制是仿照民间“私交”,加盖本州州印,只是临时填写的金额文字不同,一般是一贯至十贯,并规定了流通的范围。

    宋仁宗时,一律改为五贯和十贯两种。到宋神宗时,又改为一贯和五百文两种。发行额也有限制,规定分界发行,每界三年(实足二年),以新换旧。

    首届银票发行1256340贯,备本钱360000贯(以四川的铁钱为钞本),准备金相当于发行量的28%。“银票”的流通范围也基本上限于在四川境内,后来虽在陕西、河东有所流行,但不久就废止了。

    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宋朝政府改“银票”为“钱引”,改“银票务”为“钱引务”。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广等地仍沿用“银票”外,其它诸路均改用“钱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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