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流浪。浪子永远在自己的内心流浪,这是一般的流浪汉无法仿效的。流浪又是被迫流浪,而浪子则热爱流——他把流浪看作某种自由的精神,才选择了自我放逐。他在流放自己中拓宽了生命本质的美感。浪子体验到灵魂的流浪(将之视若幸福),流浪汉只能感受到肉体的流浪(因而作为苦难来诅咒)。一千个流浪汉里顶多只有一个浪子。浪子精神上是没有失败感的。流浪又并不仅仅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二十世纪欧美城市文学中仍有流浪汉校旱,塑造了都市流浪汉的形象,正如其代表作品叫《在路上》——在路上或许是所有流浪汉性格的主题,但只有从灵魂里眷恋在路上的感觉的,才是真正的浪子。有些人从来不曾离开过自己的城池,但灵魂仿佛永远在路上、在途中狂歌抑或劲舞,这同样是城市的浪子。世界哪怕再小,也足够流浪。我联想到曾经作为没有国籍的民族在欧亚太6长途跋涉的吉普赛人(在普希金笔下又叫茨冈人),人类社会已进化到今天的地步,他们仍然不愿舍弃流浪,照样赶着大篷车候鸟般在不同的国度与地区迁徙,哪怕靠卖艺、算命、巫术换取流浪的盘缠。看来流浪也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而且是最自由的),在流浪中他们才能不断证明自己的血统,才能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看来流浪对于真正的流浪者并不是苦行——流浪首先是其无法泯灭的天性,然后才体现为若隐若现的生命轨迹。吉普赛人是世界的浪子,地球的游牧者,他们使游牧的概念获得了空间上最博大的实现。
我只要做北京城的游牧者就可以了。这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更是时间上的游牧——当我骑着老式自行车一会儿在可并行六辆卡车的环城公路上疾驰,一会儿又抄近路深入四合院地带窄窄的胡同,简直觉得在横穿北京的历史。我是以倒溯的方式重温一座城市的传记。这总是给予我突如其来的灵感以及对古老文明的敬畏。我夸张的文学梦因而获得稳固的依托,简直可以像青苔一样附着在遍满岁月齿痕的老城墙上。我行吟的诗篇注定充满怀旧的气氛。时光停步,城市的回忆本身散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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